督察組
督察組:負責勤務執行之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特種警衛與一般警衛派遣、集會遊行、秩序維護、保安警備措施規劃執行及警察常年教育訓練等事項。 1.端正警察風紀業務、員警重大風紀案件查處及管制、風紀情報蒐集及探訪、取締、辦理員警風紀狀況評估與教育輔導暨員警考核業務。 2.政風業務(查處股-含洩密、檢舉及貪瀆查處等、預防股-含監察防貪、廉政會報及財產申報等、綜合股-資訊稽核及政風訪查等、綜合股-含公務機密、機關安全)。 3.各單位超勤審核、偵查隊拾得物審核。 4.責任區案件查處。 5.襄助組長處理組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特種警衛勤務規劃、督導、訓練及執行。 2.辦理全國模範警察、國家警光獎、績優楷模、金吾獎、警英、延平與力行榮譽章及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員警執勤態度、電話禮貌抽測、為民服務示範演練、受理民眾報案錄影錄音監錄系統、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及服務態度查測成效統計等)相關業務、辦理各單位文康活動及加菜金業務、員警因公受傷慰問及因公涉訟業務、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忠勤、忠義)及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遴(甄)選。 3.各單位重大勤務獎勵金審核。 4.週(晚)報、聯合勤教、議會資料、年終工作檢討會議資料撰寫。 5.責任區案件查處。 6.本組綜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專任技術教官、員警使用槍械相關事項。 2.常年訓練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 3.警大、警專學生實習相關事項。 4.案例教育編撰。 5.現職員警進修、考試相關事項。 6.協助各責任區案件調查及配合執行督導。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劉組長 1.綜理督察組勤、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939-0535 施督察員 2939-0535 張巡官 2939-0535 古巡官 1.集會遊行、聚眾活動防處相關業(勤)務整備、防處及策訂計畫、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治安維護相關業務、保安裝備整備、檢測,機動保安警力編組、管理、運用、訓練、大型例行性活動(臺北燈節、跨年) ,重要慶典、節日(國慶、春節等)治安維護、加強戒備及本分局駐地安全維護(丕基)事項、機動保安警力之申請、規劃、執行及督導市長(福華)、行政院院長(永安)全般安全維護維護規劃、執行、督導事項。
2.辦理臨時性勤務(考場)、宮廟遶境勤務及中央部會及地方首長、各級民意代表及重要治安要點(關鍵基礎設施)等處所,安全維護規劃、執行、督導。
3.動員(戰時警察)、教育召集令工作策畫、督導及執行事項。
4.遊民、精神病患、路倒病人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及山地清查工作、反恐。
5.責任區案件查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0535 陳巡官 1.勤(業)務督察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督導通報處理、稽催、分局勤務查測評比暨督導缺失檢討紀錄、強化分層勤務紀律(專案)督導規劃、本分局分層督導報告彙整及優劣蹟統計。
2.分局長、副分局長及外勤主管休宿編排。
3.責任區案件查處。
4.協辦督察及保安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939-0535 曾警務佐 293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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