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組
督察組:負責勤務執行之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特種警衛與一般警衛派遣、集會遊行、秩序維護、保安警備措施規劃執行及警察常年教育訓練等事項。 1.襄助組長處理組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特種警衛勤務、行政院院長(永安)全般安全維護維護規劃、執行、督導事項規劃、督導、訓練及執行。 2.辦理全國模範警察、國家警光獎、績優楷模、金吾獎、警英、延平與力行榮譽章、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忠勤、忠義)及及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相關業務。 3.員警因公受傷慰問及因公涉訟業務。 4.各單位重大勤務獎勵金審核。 5.主辦各單位文康活動及加菜金業務。 6.政風業務(預防股-含監察防貪、廉政會報及財產申報等)。 7.交查案件之查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訓任練科業務等事項。 2.案例教育陳報與管控。 3.員警常年訓練施訓。 4.協助各責任區案件調查及配合執行督導。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黃組長 1.綜理督察組各項勤、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939-0535 督察員待補(鄭警務員代理) 2939-0535 鄭警務員 1.督察室風紀股業務(風紀監察、風紀檢測、員警考核、端正警察風紀)。
2.政風室查處股(含洩密及貪瀆查處)。
3.員警重大風紀案件查處及管制。
4.查責區案件查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939-0535 林警務員(支援人力) 1.勤(業)務督察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督導通報處理、稽催。
2.分局長及外勤主管休宿編排,分局勤務查測評比暨督導缺失檢討紀錄。
3.山地清查、遊民、路倒、保育類動物及精神病患業務(含重要慶典治安維護、反恐、丕基、駐地安全)。
4.首長警衛、考場勤務、臨時勤務及重要治安處所(機關首長官邸、重要民代等)之安全維護規劃、執行及應變措施。
5.查責區案件查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939-0535 張巡官 2939-0535 陳巡官 1.集會遊行、聚眾活動防處相關業(勤)務整備、防處及策訂計畫。
2.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治安維護相關業務。
3.保安裝備整備、檢測,機動保安警力編組、管理、運用、訓練。
4.機動保安警力之申請、規劃、執行及督導。
5.本組綜合業務、週(晚)報繕打。
6.政風業務(綜合股-含資訊稽核、公務機密、機關安全等)。
7.交查案件之查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939-0535 曾警務佐 293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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