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指揮中心:負責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協調、聯繫與最新治安狀況之通報管制、受理民眾與110通報案件之派遣、管制事項、組合巡邏警力派遣及聯繫等事項。
職稱 | 工作項目 | 聯絡電話 |
勤務指揮中心員工業務職掌溫主任 | 1.綜理勤務指揮中心各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939-5734 |
警務佐 | 1.代表指揮官在規定範圍內及一定程序下,實施派遣、支援、管制。 2.掌握轄區最新治安狀況及線上組合(巡邏)警力勤務動態;並於受理緊急重大事故(案件),立即陳報各級長官及通報相關業務單位。 3.新聞輿情報導之掌握、反映、報告及交查。 4.重大(要)事故之查催與管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939-5734 |
警員 | 1.代表指揮官在規定範圍內及一定程序下,實施派遣、支援、管制。 2.掌握轄區最新治安狀況及線上組合(巡邏)警力勤務動態;並於受理緊急重大事故(案件),立即陳報各級長官及通報相關業務單位。 3.新聞輿情報導之掌握、反映、報告及交查。 4.重大(要)事故之查催與管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939-5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