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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軍火教父黃○意等人涉嫌恐嚇取財、暴力討債等組織犯罪集團案」

犯罪嫌疑人黃○○,夥同廖○○、李○○、陳○○、盧○○、宋 ○、林○○、周○○等人自100年6月開始以臺北市延平北路上某事務所為堂口,聚集幫派成員組成暴力討債、恐嚇取財組織犯罪集團,而犯罪嫌疑人黃○○為本案暴力討債集團之首惡,涉嫌操縱、指揮組織犯罪成員,負責替公司戶、個體戶執行暴力討債,若被害人無法償還債務,該集團會先以「若不簽本票就要帶人來砸掉你們公司」、「錢可以不要,但你不要讓我們抓到,抓到就把你打死」、「我動手扁了○○○,2點前沒還錢,我殺無赦」、「如果在路上看到你,就要把你拖去山上埋掉」等言語恐嚇被害人,若被害人仍不願意或無法還錢,該集團會糾集幫眾至被害人住處或上班處所,持槍械、棍棒、刀械等器具毆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手腳骨折或身體撕裂傷,並逼迫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簽立本票或支票,導致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因心生畏懼且在迫於無奈狀況下,償還欠款款項及顯不相當之利息。該集團成員以上述手法賺取幫派收入,獲取暴利,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極大之危害。
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一隊會同臺北市文山第一、松山、信義、萬華分局、基隆市少年隊等單位,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搜索票於102年1月28日至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等地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義大利制式手槍1把、制式子彈8發、本票、借據、還款契約書、刀械、帳冊、行動電話等證物,並當場拘提犯罪嫌疑人黃○○等8人,全案經偵訊後,以涉嫌組織犯罪、恐嚇取財、傷害、槍砲等罪嫌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