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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刑法傷害、妨害自由罪及妨害秩序罪等案

本分局查獲以竹聯幫明仁會份子邱O禮為首及成員等10人(含4名少年),緣邱嫌與被害人因故發生糾紛,遂誘騙被害人至富德復育公園後,夥同闕OO等9人,分持鋁製球棒、安全帽及拳打腳踢方式毆打被害人。全案依刑法傷害、妨害自由罪及妨害秩序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