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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詐欺罪、妨害自由罪、恐嚇取財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

本分局查獲以竹聯幫青堂幹部盧O丞為首及成員等8人,趁被害人資金調度窘迫之際,假造財力證明幫助證人申辦信用卡,並於特定蝦皮賣場刷卡進行假交易以抽取高額傭金或刷卡換現金,致使銀行遭受巨額損失;另於其住處查獲分裝毒品果汁包,毒品卡西酮、分裝機、分裝袋及咖啡包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詐欺罪、妨害自由罪、恐嚇取財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