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反毒策略
有別於以往以「量」為目標之查緝方式,新世代反毒策略是以「人」為中心追緝毒品源頭,以「量」為目標消弭毒品,其主要措施有五大主軸:
一、防毒監控:阻絕境外、強化檢驗
1.添購快速鑑定儀器,增加高風險原料藥之進口抽查、後續稽查比例,提升邊境阻絕毒品能量。
2.擴充新興毒品檢驗能量,包含建置新興毒品標準品分析圖譜, 提升公、民檢驗實驗室鑑驗能力。
二、拒毒預防:零毒品入校園
1.各學校與轄區派出所合作,建立吸食毒品熱點巡邏網;精進教育單位通報措施。
2.加重校長、學校防毒責任;如,列為校務考核項目。
3.就學生吸毒個案,以一人一案專案輔導、轉介、追蹤。
三、緝毒掃蕩:反毒零死角
1.以科技化緝毒策略,整合跨部會資源建構全國毒品資料庫,呈現各地區毒品網絡圖像,精準溯源斷根。
2.強力打擊社區型中小盤販毒網,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全國毒品大掃蕩,並全面建立「友善通報網」。
3.建立區域聯防規劃督導機制。
4.建立偏鄉毒品問題通報網,並強化毒品藥頭查緝。
5.建構軍中毒品通報及查緝機制。
四、戒毒處遇:多元、具實證且連續之處遇服務
1.提升藥(毒)癮治療處遇涵蓋率。
2.建置北中南東四個整合性毒藥癮醫療示範中心。
3.增設治療性社區與中途之家。
4.推動美沙冬替代治療跨區給藥服務及強化偏鄉替代治療可近性。
5.建立以家庭為中心之家庭支持服務,促進藥癮者重返家庭。
6.連結網絡資源加強就業準備,以一案到底服務促進就業。
7.將地方毒防中心主政機關由法務部改為衛福部,深化地方毒防中心的醫療戒治與輔導功能。
8.評估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轉型及建置以醫療及復歸社會服務為核心,戒護為輔的戒治模式。
五、修法策略
1.提高製造、運輸、販賣毒品之刑度及罰金刑。
2.販賣毒品予未成年人及懷胎婦女、及製造、運輸、販賣混合型毒品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3.修改第一、二級毒品持有罪之要件,將「純質淨重」修正為「淨重」,降低檢驗成本及符合各國通例;並調降持有第三、四級毒品入刑標準,由「純質淨重」20公克降為5公克,降低第三、四級毒品流通之風險。
4.對於多次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先施以裁罰、講習、身心輔導等行政措施,未完成身心輔導或三年內四犯以上者,則施以刑罰之「先行政處遇後司法制裁」模式,提升預防及嚇阻效果。
5.引進擴大沒收制度,斬斷毒販金流。
6.研議新興毒品之類似物質一次列管修法,彌補新興毒品列管前之法律空窗期。
7.修正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以查人、量並重模式,獎勵緝毒,向上溯源。
8.建立國軍涉毒案件通報溯源機制。
9.持續推動特定營業場所毒品防制責任之立法,以建立安全、乾淨的娛樂環境,避免群聚施用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