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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隊

偵查隊:負責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與行政處分、拾得物處理、拘留所管理、犯罪偵防、犯罪再犯機制策劃與執行、刑事案件偵訊與移送、婦幼刑案偵查、通緝犯查緝、治安顧慮人口監管、刑案紀錄統計與資料分析運用、刑事現場勘察與痕跡蒐證、刑事鑑識、經濟警察業務、強化刑事責任區工作、不良幫派組合、組織犯罪檢肅及應受尿液採驗人採驗工作等事項。 

 

職稱工作項目聯絡電話
偵查隊員工業務職掌
陳隊長1.綜理偵查隊各項勤、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執行。
2.審核相關文稿。
3.代表本分局及本隊參加相關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周副隊長1.襄理隊長督導、管制各項勤、業務及公文。
2.重大刑案嫌犯交保或羈押追蹤管制業務。
3.彙辦分局每週一各項刑事工作評核績效檢討會議資料。
4.彙辦市府治安會報、警政署及北北基刑事會報資料。
5.晚報、聯合勤教等資料彙整提報、內部管理考核(含警紀檢測)業務。
6.協助新聞發布與聯繫記者事宜及綜合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魏警務員1.偵查隊勤務表編排、規劃及勤教紀錄彙整。
2.查緝肅槍業務。
3.肅竊業務、防制民生竊盜專案、查贓業務。
4.經濟業務、查緝偽劣藥物。
5.通緝業務、保全業務、無名屍體業務。
6.超勤加班費、不休假獎金、陳抗勤務獎勵金彙整。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林警務員1.選舉治安維護業務。
2.治平掃黑業務。
3.社會秩序維護法業務。
4.科偵小隊帶班。
5.負責機動小隊之考監責任及公文初核。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鄭分隊長1.防制詐欺業務。
2.擴大臨檢(含路檢點審查)業務。
3.彙辦分局每週三各項刑事工作評核績效檢討會議資料。
4.警察局治安會報彙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分隊長(待補)1.科技偵查、資訊等業務。
2.中輟生、保護青、少年業務(含校園安全護)、少年資料塗銷、少年司法文書。
3.青春專案業務(每年七、八月份)。
4.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含攔截圍捕)。
5.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春安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林警務佐1.辦理登記桌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郭偵查佐1.肅毒專案及毒品人口調驗、監管業務。
2.採尿室(含尿液)管理業務。
3.防制電腦網路犯罪業務。
4.刑事資訊業務。
5.彙辦被害人保護(含到家慰問)業務。
6.彙辦單一窗口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王偵查佐1.承辦案件及公文。
2.查緝賭博業務。
3.犯罪預防成效評核業務、犯罪預防宣導業務(含特警巡邏網)、治安風水師。
4.社區治安會議(含座談會)、司法文書業務、縱火業務。
5.公共安全空間月報提報、四合一調查表及搜索票統計。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吳偵查佐1.承辦刑責區案件及公文。
2.發交查案件。
3.本隊各項武器、彈藥、無線電等裝備保養、維護及管理。
4.本隊配發公務汽、機車輛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陳偵查佐1.承辦刑責區案件及公文。
2.發交查案件。
3.彙辦總(庶)務及刑事辦案費等核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吳警員1.刑案紀錄業務(含刑事報案證明單、通報單、刑案發破紀錄表管制與彙整)。
2.移送書流水編號管制(電子移送書上傳審核、人犯電腦照相片建檔管理)業務。
3.刑案偵防績效核對,各所、隊績效統計。
4.汽、機車每月延遲輸入評核、控管。
5.刑事報案證明單管制、e化平臺業務、指紋卡業務、失竊證明。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余警員1.拾得物業務。
2.出獄人口業務。
3.刑責區手冊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王警員1.刑事鑑識業務、刑案現場勘察採證工作、綜理蒐證業務。
2.刑事器材保管、維護及訓練。
3.住宅竊盜鑑識採證績效評比。
4.DNA建檔業務、證物室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黃小隊長1.負責小隊之考監責任及公文初核。
2.偵詢室業務。
3.發交查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李小隊長
1.負責小隊之考監責任及公文初核。
2.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蘇小隊長
1.負責小隊之考監責任及公文初核。
2.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趙小隊長
1.負責小隊之考監責任及公文初核。
2.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陳小隊長
1.負責小隊之考監責任及公文初核。
2.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偵查佐1.承辦本分局刑責區案件及公文。
2.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警員1.承辦本分局刑責區案件及公文。
2.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
警員
1.執行拘留所各項勤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939-5272